原則是規定了,就無法轉彎的規則嗎?
有原則好些,還是沒有原則自在些?
人,為何要給自己創造不同的、所謂的、僵硬的……『原則』,然後去堅守呢?
按照大人的說法,這根本是創建一個坑給自己跳。『人要這麼多原則幹嘛呢,原則只會阻礙你,這不行,那不可,最後落得固步自封的結果』大人說。大人的原則就是沒有原則,因為大人太懂得妥協的藝術。
大家好=我好,我不堅持什麼,也沒有什麼非堅持不可的,大人笑著說。
小人搖頭,他和大人永遠有話可聊就在於他們是完全相反的類型。
小人的原則太多,無法妥協的堅持鉅細靡遺,簡直活像一本法律全書。『原則創造個人,沒有原則,你只會落得面目模糊,模擬兩可,最終誰也不記得的路人一途……』小人反嘲。
他堅守的,一步也很少失守,因為他認為人若不認真面對自己的原則,根本就是侮辱自己人格的一種方式。
是小人的我堅持故我存在正確,還是大人妥協為了服務大眾理想?
或者,沒有標準答案是世間的標準。小人勢必可以和大人繼續在這問題上糾纏,到世界末日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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